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二、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
1、减持原因:丰年君悦、丰年君传、丰年君和其各自经营发展需要。
2、减持的股份来源、数量、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: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(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)。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丰年君悦、丰年君传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君和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、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,596,000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9%)。
丰年君悦、丰年君传、丰年君和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,符合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》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。丰年君悦、丰年君传、丰年君和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,适用于“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,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,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,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%,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,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%。”的限制。丰年君悦、丰年君传、丰年君和系一致行动人,其减持比例合并计算。
3、减持方式: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。
4、减持期间: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,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;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,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。
5、减持价格区间: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。